湖南建工观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湖南建工东玺台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建工东玺台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2、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州大道与观山大道交界处东南角。
3、招标内容及范围:
3.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674486.71 ㎡,本次招标范围规模为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3.2招标内容及范围:湖南建工东玺台一期园林景观施工图纸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面积约 23334.26 m2(含幼儿园,具体以招标人招标确定的施工设计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3.2.1 设计图纸范围内园建、铺装、水景、小品、游乐设施、停车场入口雨棚、达到种植土或园建施工标高前的回填土、50cm厚种植土回填、园林绿化乔木、灌木、草皮等所有植被的栽植、养护、成活;
3.2.2 小区与周边市政道路衔接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大门、小区人行车行入口、人行道、花池等设施;
3.2.3 幼儿园周边道路硬化、围墙、大门、铺装等设施;
3.2.4 具体内容及范围见附件一《湖南建工东玺台一期园林景观工程工作界面划分表》及附件五《一期施工范围平面图》。
3.3 承包方式:主要材料甲指乙采的包工包料,甲指乙采材料范围详见附件三《湖南建工东玺台一期园林景观工程甲指乙采材料清单》。
4、质量及技术要求:
4.1工程质量的施工、检验、评定,需达到鲁班奖工程品质标准。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各项指标参照国家、省、市规范必须达到验收优良要求(招标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有关部门技术安全资料、质检资料。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等事故与招标人无关,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将作好协调工作)。招标人对原设计不足之处可提出优化建议,投标人保证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优良,确保园林绿化达到设计图纸和招标人要求的效果。
4.2 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3 草坪草种的配比依据施工图约定及招标人的要求确定,苗木、草坪栽植播种前必须施基肥。
4.4 投标人负责对不适宜植物生长地段的土壤进行更换并保证换填的土壤符合绿化种植要求,土壤pH值应符合本地区栽植土标准或按pH值5.6~8.0进行选择,土壤全盐含量不得高于0.12%,土壤容重应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4.5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返工及整改指令有异议,可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垫付,若经鉴定后认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所有费用及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若经鉴定后认定工程质量优良,所有费用及损失均由招标人承担。
4.6景观小品、亮化等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效果及招标人要求。
4.7投标人须保证苗木成活率达100%,否则无条件重新栽种至成活。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工程部发出开工令为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施工时,经招标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6、投标报价说明
6.1最高投标限价:1435.8087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
6.2投标报价总价包含完成招标清单及招标设计图纸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局部整改费、人工费、企业管理费、苗木、景观园林、亮化工程、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主材、辅材)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自身施工影响其他单位的成品保护、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各类施工措施费、规费、保险、环保、施工便道、文明施工、检测试验费、调遣(进出场)、行政事业收费、治安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费、风险、责任、相关政府部门的所有费用等招标清单及招标图纸内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6.3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材料、设备须注明品牌、规格、型号、花色、价格、环保等级等;
6.4绿化苗木、石材、面砖、凉亭、小品、木制品、亮化灯具、廊架装饰材料、假山、水景等主材价格在施工过程按招标人公司程序进行定质、定价或采用招标人见证采购方式定价。
6.5一旦招标人接受投标报价,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施工工期、方案审查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单价。如因项目需要或施工原因,需进调整设计范围或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招标人提出,并出具书面的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清单单价按如下原则确定:
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投标报价清单单价变更合同价款;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参照投标报价清单单价变更合同价款;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于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按招标人定质定价程序确认的材料价格、招标控制价计价口径、投标优惠率确定综合单价。
6.6税率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计税方式计税。
7、资金来源:自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级以上三类安全生产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及近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4、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要求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及近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或严重违约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信用湖南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9、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有园林景观面积20000m2或造价15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三、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在郴州市苏仙区湖南建工东玺台营销中心二楼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 17:30 ;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 2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湖南建工东玺台营销中心二楼办公室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求,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七、澄清答疑
1、澄清答疑采用方式:电子邮件或书面邮寄方式统一回复。
2、招标答疑日期: 2021 年 5 月 6 日,投标人在 2021 年5月 6日下午6:00前将疑问发邮件至 814948038@qq.com。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纸质版文件递交至郴州市苏仙区湖南建工东玺台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 月 12 日上午9:30;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 12 日上午9:30。
九、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定义为流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十、本次招标由招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小组联系人:叶姣 电话:132 7209 6478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建工观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湖南建工东玺台营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周杰 联系电话:199 6751 5135
联系邮箱:814948038@qq.com
湖南建工观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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